第一条:经销权和双方关系 在协议的有效期内,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所生产之产品的区域经销商,赋予乙方向其经销地区的客户推销甲方在本协议中 经销产品的权力,甲乙双方均不得以对方的名义与第三方签订合同。
第二条:经销区域 在协议的有效期内,甲方委托并授权乙方为其在当地特约经销商,销售甲方在本协议中指定的经销产品。
第三条:经销产品 在协议的有效期内,甲方委托乙方在其经销地区内经销指定的特约高隔间产品,其中包括M-2000高隔间系统、MG高隔间系统、MH高隔间系统、M32高隔间系统、M86高隔间系统、M60高隔间系统、M36高隔间系统、M100高隔间系统。甲方可 保留变更上述经销产品的权力。在每次变更前,甲方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二个月通知乙方,并尽量保证提供与变更产品相类似的替代品给乙方。
四、甲方责任 4.1.甲方根据双方约定的经销产品向乙方免费提供一定数量的产品目录、广告宣传资料、产品图片及辅助资料,但若乙方要求数量超出甲方所能提供的范围,甲方根据成本向乙方收取成本费。 4.2.甲方将按指定的经销产品向乙方提供现行的国内统一价格表,甲方会尽量保持价格稳定,若有变更,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,乙方在收到甲方价格变更通知前所签订的销售合约,仍按变更通知前的价格执行。 4.3.甲方应乙方要求可向乙方提供技术指导及培训、包括展厅陈列、工程报价、电脑绘图、家具安装及维修保养等。 4.4.如遇重大工程,甲方将在保证双方利益的前提下,给乙方相应的优惠。同时甲方应乙方要求及时派出专业人员加以协助。 4.5.甲方保证根据协议售出的产品,如经证实在出售时或在产品保证期内发现有产品质量问题,并得到乙方充分的证据支持,则甲方将免费负责提供零件修复或掉换有质量问题的产品。 4.6.若乙方需要工程设计,甲方会协助乙方电脑设计。 4.7.甲方确认订购单后,应通知乙方所订产品合理的交货期,并在此时间内按时交货。
第五条:乙方责任 5.1.乙方有权参照甲方提供的产品代理价自行确定销售价格,但必须确保其有竟争力。 5.2.乙方应当设立不小于?平方米的专营甲方特约经销产品的独立经销展示厅,并应当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?个月内开张营业。 5.3.乙方经销甲方的特约经销产品,自协议生效后,首半年订货额不少于?万元,而全年订货额不得少于?万元,全年超过?万元以上部分按5%返还乙方。 5.4.在协议有效期内,乙方应承担推销、宣传和为客户提供售后服务等经销甲方产品全部费用。 5.5.订购产品时,先由乙方提出订货清单,甲方据此填写订购确认单,盖章后传真给乙方,乙方确认 无疑后盖章并回传给甲方,此时订购确认单开始正式生效。 5.6.交货地点为乙方指定交货安装地点。货到乙方工地,乙方必须安排接收,如数量有误应即时通知甲方,如不通知即视为接收完毕。 5.7.工程安装完毕后应协同客户进行验收,如产品出现质量问题,属甲方责任,甲方负责退换,乙方必须在验收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,否则甲方即视为验收合格。 5.8.乙方应配备足够的售后服务人员(如送货安装人员等),为所经销地区的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,并履行产品保证书给予客户品质保证的承诺. 5.9.不论双方的合作关系是否继续,都不得诋毁对方和泄漏任何涉及对方的商业秘密、经营政策等。 5.10.乙方根据甲方展厅陈列设计要求摆放陈列家具,并尽量保持陈列品布置的完整性。
第六条:付款条件 6.1.乙方应在下订购确认单三天内支付货款总额(以订购确认单为准)的50%作为订金,甲方发货时支付货款的50%。 6.2. 若甲方货品全部备齐,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及时接收及验收货品,乙方应按合约规定将余款全部支付给甲方,且须支付甲方的仓租费用(按30元/立方米/月支付)。
第七条:价格 7.1.甲方给乙方的价格按甲方2008年度的报价单核定。 7.2.在每次订货时,双方应缔结单独的订购确认单,该订购单与本协议具有相等的法律效力。
第八条: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,乙方应当保证完成甲方设定的销售指标,若乙方不能完成双方约定的指标,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。本协议自然失效后,如双方同意延续保持经销关系,应另行签订协议。
第九条:转让 本协议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之前,不得将本协议内容任何权力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。
第十条:违约条款 10.1.甲方因逾期交货而造成乙方与其客户违约、甲方每日应支付全总额的千分之三作为违约金给乙方(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延迟交货除外,但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)。 10.2.乙方应按本协议规定方式支付甲方货款。逾期付款,以货款总金额的千分之三作为计算滞纳金。
第十一条:协议的生效及其它 11.1本协议未尽事宜,经双方协商,可另行补充规定,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。 11.2.双方对本协议如有疑问,可协商解决,解决不成,任何一方均有权力向仲载机构申请仲载,或向人民法院起诉。 11.3.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,壹式贰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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